日医保字〔2022〕10号-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的通知
| 日医保字〔2022〕10号-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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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 , 各功能区 社会事业 ( 发展 ) 局,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做好 202 2 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 2021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 参保人员 202 2 年度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 1 9899 元 / 月、下限为 3 980 元 / 月。 二、大额医疗救助金 202 2 年度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 12 元。 三、按日政发〔 2010 〕 63 号文件参保的市属国有困难企业 因我市统计部门不再公布全市社平工资,符合《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停产困难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日政发〔 2010 〕 63 号)文件规定的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参照其他企业参保人员执行, 202 2 年度缴费标准为:按单建统筹标准缴费的,每人年缴费额为 2 388 元,其中财政承担 716 元、个人承担 1672 元;按统账结合标准缴费的,每人年缴费额为 5014 元,其中财政承担 1170 元、个人承担 3844 元。 本通知自 202 2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日医保字〔2022〕10号——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的通知.pdf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2022 年 8 月 1 8 日 ( 此件主动公开) |